基隆市衛生局
基隆市衛生局課員
公告日期
114/03/12
有效期間
114/03/12 ~ 114/03/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衛生保健門診業務。
2.衛生所人事、會計、行政及研考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ㄧ)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 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以郵遞投件報名或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
(二)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2)24230181轉1121賴先生。聯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信義區衛生所 陳代理主任(02) 2422-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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