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臨時隊員
公告日期
114/03/12
有效期間
114/03/12 ~ 114/03/2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彰化縣
地址
條件資格
(一)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勝任清潔隊員工作者。
(三)除應具備前項各款條件外,並應具備工作所需之技術專長,經考驗合格,參加甄選應受查驗所附證件之正本並繳交下列證件影本:
1.甄試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
3.最高學歷、專業證照影本。
4.退伍令(男性)。
工作項目
(一)從事本市市內環境清潔、資源回收及垃圾清運等相關工作。
(二)本工作需配合輪班(夜間)及假日出勤,需相當體能體力始能擔任。
(三)能操作動力機械(如割草機、電鋸等)及具有大貨車職業駕照等者為佳。
(四)每日工作8小時,需配合夜間及假日出勤。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面談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甄選地點為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清潔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員林市大饒路279巷57號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清潔隊收,資格初審符合需求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時間。(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五、報名應攜帶證件:請檢具履歷表(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town.chcg.gov.tw/yuanlin/)。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身分證正本。
七、錄取方式:於本所網站公布正取1名。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服務單位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八、錄取公布:本所網站公布並以電話通知。
九、聯絡人及電話:清潔隊魏先生(04)8320014
十、其他:待遇:新臺幣3萬1,585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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