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經濟部視察
公告日期
114/03/13
有效期間
114/03/13 ~ 114/03/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二、聯絡人;朱先生,聯絡電話:02-2321-2200轉8480。(註:本次公開甄選並擇優錄取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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