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

工友

公告日期
114/03/17
有效期間
114/03/17 ~ 114/07/31
職務列等
工友至技工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7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新北市, 宜蘭縣, 桃園市, 苗栗縣, 臺中市, 雲林縣,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報名參加甄選人員應為『中央機關所屬現職工友 ( 含技工 ) 』。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原住民身分或輕度身障者尤佳。 3.公立醫院或衛生所三個月內體檢證明(通知錄取後繳交)。 4.薪資為35,430-38,110,若須延長工時,有加班費之預算。
工作項目
1.一般行政工作、環境打掃、廚工及臨時交辦等事項。 2.公文遞送、配合職務內容調動、其他交辦事項。 3.具服務熱忱,有電匠牌照或水電維修經驗者,優先錄取。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周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洽詢局本部連絡人張調查專員(02-29112241#5249)。 2.面試資料包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原住民身分、身障註記)、專業執照等相關資料。 3.報名履歷表請自行於附件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友
113/11/05 ~ 1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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