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3/18
有效期間
114/03/18 ~ 114/03/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汽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經建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經歷及駕照(無則免附)文件影本。 請於114年3月31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3月31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地管理科約僱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採電子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 相關學經歷及駕照(無則免附)文件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職缺期間: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薪資待遇以約僱5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三、竭誠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效期限內)參加甄選。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市府網站。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人事室劉小姐、業務內容請洽分機5483佘科長 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4/03/11 ~ 1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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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3/11 ~ 1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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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2/04 ~ 1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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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2/04 ~ 1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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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2/04 ~ 1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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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1/24 ~ 1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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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1/15 ~ 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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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1/15 ~ 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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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3/12/27 ~ 1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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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3/12/09 ~ 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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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3/11/01 ~ 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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