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約僱技士

公告日期
114/03/25
有效期間
114/03/25 ~ 114/04/01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及更正編定行政業務。(A670170職務代理人)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地政處地用科鄒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3360)。 4、僱用期限: (1)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前1日止。 (2)被代理人預計接續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育嬰留職停薪,由本府就本職缺約僱人員資格條件、僱用期間之工作績效及地政處業務需要得續僱之。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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