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戶政事務所
新北市樹林戶政事務所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4/03/27
有效期間
114/03/27 ~ 114/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技能且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配合度高且具戶政工作經驗能配合彈性上班者佳。
工作項目
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4月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檢視並確認內容無誤,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3、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
3、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電話:02-26842131分機212洪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辦事員
114/03/13 ~ 1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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