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體育場
新竹縣體育場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3/28
有效期間
114/03/28 ~ 114/04/11
職務列等
5等至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大專體育相關科系畢業。
2.大專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1.場館維護管理與租借。
2.體育器材維護管理與添購。
3.協辦各項運動賽事。
4.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採線上報名者,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需填寫自傳)上傳至 系統,另個人基本資料、相關證照、學經歷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曾任職務離職或服務證明、相關訓練或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掃描成單一檔案以附件方式上傳(無則免附)。
2.採通訊報名方式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並於114/4/11前將下列文件寄達本場(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自傳需填寫)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其他資格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歷任職務離職/服務證明、相關訓練或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備取1-2名,備取有效期間為3個月。
4.本職缺薪資為5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5.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或請假人員銷假之前一日止。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本職缺請假人員預計於114/5/23後接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職缺相關訊息,請洽承辦人倪小姐(聯絡電話:03-6580970分機111或03-5519548分機60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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