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園工隊或管理所駕駛(特種車)
公告日期
114/04/01
有效期間
114/04/01 ~ 114/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5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1.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持有大貨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駕駛本處業務所需車輛及機具,協助交通安全措施作業。
2.緊急搶修或1999派工(含夜間);配合休息日、假日、颱風暴雨警戒期間排班值勤。
3.依機關業務需求,接受必要之教育訓練及取得證照。
4.各項業務支援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委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114年第04次公開甄選,報名簡章編號第75號。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4年4月7日下午5時止(採線上報名,由公告網頁下方相關連結進入)。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s://eso.gov.taipei/或 台北人力銀行(OKWORK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okwork.gov.taipei/ESO/,服務電話:02-23085231。
2.依工友管理要點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依學歷敍薪(新臺幣33,980元(國中) / 35,750元(高中職以上))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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