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組員
公告日期
114/04/02
有效期間
114/04/02 ~ 114/04/1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
二、具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人事行政工作經歷尤佳。
四、迄公告截止日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及格限制轉調情形,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人事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及審定函
(二)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123456分機261579)。
四、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14年6月出缺),如現職人員未完成異動,該缺不予遞補,並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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