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稽核

公告日期
114/04/07
有效期間
114/04/07 ~ 114/04/10
職務列等
9等
職系
人員區分
關務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乙等或三等考試及格者。 三、具法務部調查局(含所屬)工作經驗10年以上,並擔任該局(含所屬)薦任第9職等(含跨列)職務滿3年以上者。 四、具關務人員任用或轉任資格。
工作項目
財政部關務風紀督察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依書面文件評比;資格不符者(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2550-5500分機1167何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4/02/05 ~ 114/02/08
檢視
科長
114/01/02 ~ 114/01/06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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