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衛生所
新北市新莊區衛生所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公告日期
114/04/09
有效期間
114/04/09 ~ 114/04/20
職務列等
約聘6等(月薪新台幣42,120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地段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下載附件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並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二、按月支給約聘6等280薪點,酬金新臺幣42,120元整。
三、採親送及郵寄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0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42011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2號人事管理員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9967123分機302(謝護理長)或305(吳人事管理員)。
四、本次職缺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1名,聘期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護理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前一日止。本次徵才列正取人員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約聘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另本次錄取人員,應於通知錄取後1個月報到,如有特殊原因,得經本所同意後延後報到。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03/21 ~ 114/04/0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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