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書記
公告日期
114/04/10
有效期間
114/04/10 ~ 114/04/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書記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須熟悉電腦操作處理等技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彈性加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請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檢具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經英文檢定通過或具備其他專業證照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
二、附件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實施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四、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甄選除正取外,得擇優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六、聯絡人: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人事謝小姐,聯絡電話:05-7833441分機19,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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