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戶政事務所
雲林縣虎尾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4/04/11
有效期間
114/04/11 ~ 114/04/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二、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四、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五、須熟諳電腦操作,並已通過英檢或具備相當英語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戶籍登記業務及相關行政工作。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述「繳交證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繳交證件(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三)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四)近1筆銓審函
(五)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通過英語檢定或相關測驗及資訊能力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七)其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八)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審查合格人員,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現職人員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仍在限制轉調期限內,亦恕不受理報名。
三、其他補充說明: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雲林縣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四、備取職缺三個月有效。
五、聯絡電話05- 6329274#109人事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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