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科員
公告日期
114/04/11
有效期間
114/04/11 ~ 114/04/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以上畢業。
2.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第七職等社勞⾏政職系法定任⽤資格之公務⼈員;且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及特考特⽤(含⾼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會相關業務。
2.本處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式: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或「⼈事服務網」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政院⼈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分證正反⾯影本、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述空⽩)視為資格不符)。
2.資格符合者通知⾯試;⾯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4.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1716,聯絡⼈:楊興中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3/12/26 ~ 1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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