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

助理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3/11/20
有效期間
113/11/20 ~ 113/11/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品質文件管理、 轄管公路路面檢測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需填寫簡要自述),另請上傳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未報到,將依序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黃素惠;連絡電話:02-29936183分機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