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4/16
有效期間
114/04/16 ~ 114/04/2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資格條件: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薪酬:約僱三等220薪點(月支報酬29,700元)。 3、工作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工作項目
1.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稽徵、催繳、取證等業務。 2.使用牌照稅免稅車輛調查核定、異常清理、稅籍資料釐正及辦理退稅。 3.違章案件之處理及車輛總檢查。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請說明工作經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工作證明(無則免附)等影本,於114年4月21日前掛號郵寄「基隆市安樂路2段162號5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4年4月21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三等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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