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科員

公告日期
114/04/21
有效期間
114/04/21 ~ 114/05/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熟悉Microsoft 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
工作項目
1.商圈及產業發展輔導等相關業務。 2.工廠、商業登記及特定行業管理。 3.公用事業登記與管理。 4.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商品標示法等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4/04/02 ~ 114/04/14
檢視
科員
114/03/07 ~ 114/03/18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