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技佐
公告日期
114/04/22
有效期間
114/04/22 ~ 114/05/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熟諳文書處理(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ppt製作)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
(五) 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主動服務工作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無性騷擾、性侵害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詳見簡章及附件
本校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下載)。
學校網址
https://tsvs.tc.edu.tw/
聯絡方式
詳見簡章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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