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兒托科)
公告日期
114/04/24
有效期間
114/04/24 ~ 114/05/01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幼保、護理、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畢業,或有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
(四)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機構式及居家式托育服務管理業務。
(二) 辦理托育補助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66763/post )
2.切結書 (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66763/post)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請附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服務證明等,無則免附)
5.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
6.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7.以上文件若為影本請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兒童托育科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薪資待遇:月薪 新臺幣 40,000 元
2.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實際依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
3.報名截止日期: 114 年 5 月 1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5.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
6.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公職社工師(兒托科聘用職代-A680038)
114/04/21 ~ 114/04/28
公職社工師(兒托科聘用職代-A680037)
114/04/01 ~ 114/04/08
公職社工師(兒托科聘用職代-A680037)
114/03/20 ~ 114/03/27
公職社工師(兒托科聘用職代) (III)
114/03/19 ~ 114/03/26
約用人員(兒托科)
114/03/13 ~ 114/03/20
公職社工師(兒托科聘用職代-A680037)
114/03/11 ~ 114/03/18
公職社工師(兒托科聘用職代) (II)
114/03/07 ~ 114/03/14
公職社工師(兒托科聘用職代)
114/02/25 ~ 114/03/04
約用人員(兒托科) (預估缺)
114/01/20 ~ 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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