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內政部聘用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4/04/25
有效期間
114/04/25 ~ 114/04/28
職務列等
聘用6等至聘用7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4.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悉公文處理業務及熟習電腦文書應用軟體(WORD、EXCEL使用及中文輸入)者尤佳。
5.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運用多元媒體(報紙、網路、社群平台等)蒐集輿情,並辦理本部多元媒體政策行銷策略之研究、規劃、設計、分析與擬議事項。
2.本部重要施政成果之統計、推廣、運用與管理事項。
3.本部各級管制計畫、專案管理之研究、規劃設計、機制精進與建議執行事項。
4.本部政策行銷之其他綜合性事項。
聯絡方式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自傳、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8樓,內政部綜合規劃司收。
2.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綜合規劃司聘用人員」,應徵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報名資料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年1聘)。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7,800元起敘。
6.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自試用期滿之次日起正式聘僱;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7.本案聯絡人:江科長,連絡電話02-2356617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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