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4/04/28
有效期間
114/04/28 ~ 114/05/01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個性積極、認真,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及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2.本所採書面審查,如有必要得增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3.如有疑問請洽08-7560101轉333史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