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
法務部調查局駐衛警察
公告日期
114/04/29
有效期間
114/04/29 ~ 114/07/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駐衛警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中央各機關超額駐衛警察
工作項目
一、負責門禁管制、警戒及單位大門口交通管制;支援對人犯之押運戒護、支援槍彈、現金護運;槍、彈庫之管理及上級交辦事項等。
二、工作時間:24小時輪值勤務。
三、報名人員經獲徵選移撥任用後,除經本局同意因任務需要調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調整服務地區、單位。
聯絡方式
一、請填妥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聯絡電話,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109-113)考成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均以A4尺寸影印),於114年2月3日前寄至: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人事室收。合者通知徵選,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如有疑問,請電洽(02)2911-2241轉2416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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