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4/04/29
有效期間
114/04/29 ~ 114/05/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經教育部承認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備中英文輸入及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貼照片、自傳及簽名)。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 3.請於114年5月7日17:00下班前(含5月7日),送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登記課約用人員職務」;電話03-4783115分機415或500。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 薪資31,450元(新進人員以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第6級起薪)。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31 ~ 114/04/15
檢視
約用人員
114/01/21 ~ 114/02/05
檢視
約用人員
113/11/11 ~ 113/11/19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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