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技工(身心障礙證明者)

公告日期
114/04/29
有效期間
114/04/29 ~ 114/05/0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1.具國內外高中(職) 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營建(造)業、土木工程之相關實務工程經驗1年以上者。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定額進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天然災害緊急搶修、1999緊急派工;另需颱風暴雨警戒期間配合排班值勤。 2.臺北市道路相關附屬設施物修繕,如:水泥粉刷、砌磚、貼磚等土木類泥水工;一般水電維修等水電工或電焊工。 3.計畫道路(含邊坡)巡查管理相關業務。 4.協辦土木工程之設計、監造、履約管理。 5.本處轄管區域之設施巡查、檢修作業。 6.道路銑鋪、修補、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7.本處各項車輛駕駛及業務支援工作。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 http://eso.gov.taipei/ ,服務電話:(02)23085231。 2.報名期間為1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114年5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不受理現場或通訊(郵寄)報名。 3.詳情請至就服處網站查詢:114年第05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本處職缺類別編號第85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工(身心障礙證明者)
114/03/04 ~ 114/03/10
檢視
專案技工(養護隊)
114/03/04 ~ 114/03/10
檢視
技工(身心障礙證明者)
114/01/17 ~ 114/01/23
檢視
技工(養護隊)
114/01/17 ~ 114/01/23
檢視
技工
113/11/26 ~ 113/12/02
檢視
技工(身心障礙證明者)
113/11/26 ~ 113/12/02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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