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稅務員

公告日期
114/04/30
有效期間
114/04/30 ~ 114/05/07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3. 具綜合所得稅、房地合一稅制及扣繳業務審查及行政業務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4. 具公文寫作能力、文書處理及熟悉WORD、EXCEL、OPEN OFFICE等相關文書軟體。
工作項目
綜合所得稅(含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及核定開徵、扣繳業務、信託業務、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案件核定及更正、租稅協定退稅、檢舉案件之調查、遺產稅及贈與稅櫃檯化案件作業、全功能櫃檯服務作業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填具自傳及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英語能力檢定或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11 蔡先生。 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4.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估114年7月1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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