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5/01
有效期間
114/05/01 ~ 114/05/06
職務列等
3等(A600120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報到後須配合本所工作安排及指派。
聯絡方式
一、應具文件: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影本請親自簽名,於114年5月6日(星期二)17:30前以親送或郵寄本所人事室,逕寄「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A600120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二、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本約僱案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予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資標準:三等22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29,700元。
四、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5)6972005轉民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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