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醫師
公告日期
114/05/01
有效期間
114/05/01 ~ 114/05/31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7
候補
-
工作地點
澎湖縣
條件資格
專科別::心臟內科、神經內科、胸腔(重症)內科、血液腫瘤科、免疫風濕科、心臟外科、大腸直腸肛門外科、整形外科、神經外科、骨科、精神科、家醫科、放射科、皮膚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共計17科(各1名),共計17名。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
二、具有中華民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者。
三、具有專科醫師證書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需檢附資料: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可於網路搜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經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英文檢定證書(無則免附)等),請於有效日期前送(寄)達至本院人事室報名。(不接受線上報名)/歡迎您的加入~
1.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本職缺係為擴大選才,爰辦理延長公告,後續將併前次公告投件人選辦理甄選作業。
※若本院已遴補合適人才,請恕本院保有用人權及徵才訊息下架權。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本院門診及醫療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06-9261151#50727 人事室張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醫師
114/04/16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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