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

專案助理

公告日期
114/05/06
有效期間
114/05/06 ~ 114/05/12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英語多益測驗成績達550分以上或全民英檢測驗成績達中級以上。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 4.熟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包括Office套裝軟體(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協辦辦理教務處新課綱業務。 2.協助辦理本校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專案助理人員,備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自傳內容:自我介紹、現(曾)任工作、工作理念、應考本校理由,以及進入本校後的抱負、自我期許等。)、畢業證書、身分證影本,並於114年05月12日下午16時前親送或掛號方式寄達(均以本校收件時間為依據 )平鎮高中人事室(32455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段100號)。逾期不受理,請以電話確認。 2.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複試,複試名單及甄選流程、時間另行公告於本校網頁【網址https://www.pjhs.tyc.edu.tw/】最新消息,並以電話或簡訊通知,複試採電腦能力測驗與口試。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郵資不足者恕不寄回)。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本校得視成績擇優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4287288分機710或711,人事室謝小姐或林先生。 3.本職缺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114年度充實行政人力計畫專案助理人員,工作報酬: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7,800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經錄取人員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