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技士

公告日期
113/11/22
有效期間
113/11/22 ~ 113/12/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現職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其他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My 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儲存,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聯絡人(05)3413517賴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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