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3/11/22
有效期間
113/11/22 ~ 113/11/2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土木工程相關工作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不得兼職之規定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另請上傳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點選「確定應徵」後進行本職缺應徵。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將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僱用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五、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六、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台幣38,416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七、聯絡人:黃小姐;連絡電話:08-7893456分機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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