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安樂區公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5/15
有效期間
114/05/15 ~ 114/05/2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2.辦理里鄰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每月薪資報酬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台幣34,775元整) 2.本職缺係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至116年1月1日止)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之前一日止(惟如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上班或約僱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3.報名方式:意者請郵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請詳填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具結書(如下附檔)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於114年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不受理親送)郵寄至基隆市安樂路2段164號2樓郭小姐收,封面請註明「里幹事職代約僱人員」。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電話:(02)2431-2118分機203,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里幹事
114/02/11 ~ 1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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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幹事
114/01/08 ~ 1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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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幹事
113/11/14 ~ 1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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