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4/05/19
有效期間
114/05/19 ~ 114/05/2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年滿18歲未滿20歲者,於訂立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三、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等相關業務。
二、 協助辦理殯葬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月支薪酬:依據石門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敘薪(學歷高中(職)者每月28,780元,大專以上者每月29,500元)。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汽、機車駕照影本、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如無則免附),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4年5月23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信封上請敘明應職職務:「民政課業務助理」職缺。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公所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甄選結果將於面試結束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王小姐,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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