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4/05/19
有效期間
114/05/19 ~ 114/06/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2.具有調任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工程員任用資格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河堤工程設計、監造等事宜。
2.辦理河堤工程維護、管理、疏濬等事宜。
3.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
(1) 意者請於114年6月2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署調閱,並依序併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或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PDF檔,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
(2) 證件不齊者,視同不符報名資格,不另通知補件。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4. 本職缺係長期支援【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面試及工作地點均為該分署(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5. ***承辦人及連絡電話:第五河川分署王小姐;(05)25501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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