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4/05/23
有效期間
114/05/23 ~ 114/05/30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大專院校戲劇(京劇)科系組畢業。 二、 高級劇藝實驗學校畢業。 三、 性別不拘。
工作項目
一、有關京劇各行當之技藝與劇目表演。 二、教學服務工作及其他相關演出製作各項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將報名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其他證 明文件,於114年5月29日(週四)17:00前將備審資 料寄出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本校,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址及收件人: 114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唐小姐收。並請同步將上項報名表件寄至如下電郵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信封請註明「京劇團招考演員」;合者電話通知應試日期,不合者恕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962666分機1700唐小姐。 四、甄試項目:分為二項 (1)技藝評鑑(占總分70%)包括: 1.指定基本項目:基本三功,並依評委之要求展現。 2.自選評鑑項目:準備5~7分鐘之拿手劇目表演(如需使用道具、音樂,請自行準備,現場恕不提供)。 (2)面試(占總分3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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