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課員
公告日期
114/06/02
有效期間
114/06/02 ~ 114/06/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工務課相關工作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如已於My Data編輯完畢則免附)
7、英語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8、資料如無法上傳,請電知承辦人後另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敘明【應徵工務課經建行政課員】,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方式處理,無法參加甄選)
(三)、注意事項:
1、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資料初審合格者如有面試需求,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連絡電話:049-2642175-211(曾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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