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4/06/02
有效期間
114/06/02 ~ 114/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水土保持、土木、水利、大地、景觀、環境、生態等相關學系畢業。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請附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履歷填寫(請註明日間聯絡電話並填 寫自傳),再依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 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或以紙本郵寄資料報名(花蓮市府後路26號人事室收)。有意應徵者,請檢具 下列資料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或郵寄: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或相關證照證明文件。 3.與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請檢附證明文件)。
(二)資格符合者,本分署逕以書面審查資歷或擇優通知面談,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名,於正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報到時遞補之。
(三)其他:
1.待遇: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6等376薪點,每月薪資折合新台幣52,301元,需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2.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聘用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聘。
3.洽詢電話:上班時間03-8221141分機66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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