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專任教師

公告日期
114/06/10
有效期間
114/06/10 ~ 114/09/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專長領域:身心障礙教育領域專長(具中小學階段教學經驗者尤佳) 二、其餘詳細資格條件,請詳附件公告。
工作項目
本校專任教師業務。
聯絡方式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 黃楨芬助教 電話:(02)27321104轉62150,FAX:02-27369840 E-mail:[email protected] 相關文件請掛號郵寄「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收」;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任教師
114/03/20 ~ 1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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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師
114/03/20 ~ 1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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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05 ~ 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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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07 ~ 11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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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28 ~ 11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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