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技士
公告日期
114/06/12
有效期間
114/06/12 ~ 114/06/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都市計畫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2.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都市計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變更等相關業務。
2. 辦理專案規劃等相關業務。
3.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者,視為資格不符)
2.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1421,聯絡人:陳麗真
Em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