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地政事務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4/06/12
有效期間
114/06/12 ~ 114/06/16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列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工作計畫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月薪28590元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1.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詳填經歷及自傳並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上均為影本各一份,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蓋私章或簽名)。前開書件依序裝訂成冊,於114年06月16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須註明個人聯絡電話或手機) ,以掛號郵寄940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32號屏東縣枋寮地政事務所人事收,(信封須註明應徵約用人員),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本機關得擇如符合資格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聯絡電話:08-8788168轉315 謝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05/15 ~ 11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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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2/30 ~ 114/01/02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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