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6/20
有效期間
114/06/20 ~ 114/07/04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性別不拘。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以國外學歷報名甄選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文件及教育部採認之證明文件)。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具原住民身份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工作。
聯絡方式
(089)310130轉1021沈科員
簡章資料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或本院官網徵人啟事下載。
請以本院報名表格式送件,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4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錄取名額: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榜示日起至下次辦理同類型甄選放榜之日前。另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0/23 ~ 1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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