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行政組員
公告日期
114/06/24
有效期間
114/06/24 ~ 114/07/08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
3.熟諳電腦WORD、EXCEL 基本操作及網路管理能力。
4.具備愛心、耐心。
5.具學生宿舍管理經驗尤佳。
6.無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1.分早、中、晚三班,與其他宿舍管理員24小時排班輪值。
2.擔任宿舍安全管理。
3.負責宿舍財產保管。
4.負責宿舍裝備報修。
5.負責住宿生名冊修訂、宿舍門禁資料及網路管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7月8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6,050元)起薪及職務加給500元,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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