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約僱課員
公告日期
114/07/01
有效期間
114/07/01 ~ 114/07/08
職務列等
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登記審查經驗尤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土地登記審查。
(二)公文承辦。
(三)土地登記法令諮詢服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畢業證書與相關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學經歷、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於114年7月8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或郵寄送達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6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課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為育嬰留職停薪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6年11月29日;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工作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8,948元。
(五)聯絡電話:02-28812483轉505張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分機101楊課長。
(六)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2名,若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課員
114/06/13 ~ 1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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