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公告日期
114/07/02
有效期間
114/07/02 ~ 114/08/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4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學歷:具電機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1. 具「電力系統、電機機械、智慧電網、保護電驛、再生能源、能源管理、智慧化物聯網」相關領域之專任教師2名。
2. 具「電力電子、馬達驅動器、馬達設計及電源管理晶片設計」相關領域之專任教師1名。
3. 具「人工智慧於控制之應用、機器人、自駕技術、智慧化控制、控制系統創新應用」相關領域之專任教師1名。
4. 申請人具備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詳見簡章
聯絡方式
應備申請資料:
1.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 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 推薦函二封。
6. 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7.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8. 電機系「應徵專任教師」研究成果(表格電子檔置於本系網站)。
9. 大學(含)以上成績單。
10. 可任教科目。
11. 未來研究計畫。
12. 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 資料請寄至: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電機工程系
聯絡人及電話:謝靜文小姐
(02)27712171#2103
◎ Email:[email protected]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收件截止日:114年8月15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教授
114/06/05 ~ 114/08/31
助理教授
114/05/28 ~ 114/07/05
助理教授
114/05/15 ~ 114/07/31
助理教授
114/05/14 ~ 114/08/31
助理教授
114/05/14 ~ 114/08/31
院長
114/05/14 ~ 114/05/21
助理教授
114/05/13 ~ 114/07/31
系主任
114/05/09 ~ 114/05/30
助理教授
114/05/07 ~ 114/09/30
助理教授
114/05/07 ~ 114/06/30
助理教授
114/05/06 ~ 114/08/31
助理教授
114/05/06 ~ 114/08/31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