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7/03
有效期間
114/07/03 ~ 114/07/2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5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報考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列應迴避或不得僱用之情事。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工作項目
依業務需求指派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及地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止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均不受理,郵寄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報名地址:236202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2616714分機7004張小姐。
報名時應繳驗證明文件:(繳交下列應備證件影本乙份均以A4規格裝訂並排序如下)。
一、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下載)。
二、最近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三、繳驗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免附)
五、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資格證明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報名人及緊急聯絡人之手機及市話相關資料,務請填寫齊全,俾利日後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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