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4/07/14
有效期間
114/07/14 ~ 114/07/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符合本職缺調任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具有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18日(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 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538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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