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
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7/15
有效期間
114/07/15 ~ 114/07/21
職務列等
五等280薪點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畢業。
2、具相關地政工作經驗尤佳。
3、具電腦及文書作業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土地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履歷表(附自傳並簽章),學經歷證件影本(畢業證書、證照、經歷證明如僱用通知書等,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以五等280薪點僱用(新臺幣38948元)。
3、請於114年7月21日前(以掛號郵寄方式,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寄達或送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236號2樓(人事室)電話:03-3525337轉70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合適人員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3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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