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
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文書組長
公告日期
114/07/15
有效期間
114/07/15 ~ 114/07/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並具有綜合⾏政職系任⽤資格,無公務⼈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8⽉底出缺,若該職務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
2.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之情事。
3.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具公文寫作及資訊處理能⼒。
4.具工作熱忱、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本職缺需定期接受總務處各組輪替(文書組→事務組→出納組職務輪調安排)。
5.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文書處理、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公文之收發、繕校、印信典守、登記、檢查、稽催及檔案管理相關事項。
2.辦理行政會議、校務會議之資料編審、印製、製作會議紀錄、出席人員管控。
3.辦理掛號信件、包裹之登記轉發、交寄郵局及郵資登錄處理、核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現職⼈員採線上報名⽅式辦理,請於114年7⽉22⽇(星期二)下班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國⺠⾝份證正反⾯、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該系統。
2.審查合格⼈員,將擇優通知⾯談,經本校通知⽽無法親⾃參加⾯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如無適當⼈選,得從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有效。
3.⼯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總務處聯繫(請撥:02-22111743分機500總務主任);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事室(請撥:02-22111743分機811洪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文書組長
114/06/20 ~ 114/06/3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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