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7/16
有效期間
114/07/16 ~ 114/07/21
職務列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所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戶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步驟,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請先將所有附件合併成1個PDF檔案後再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 2.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五)其他: 1.約僱期間期限: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約為115年3月)。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新臺幣30,602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3.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情況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認之次日起5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05 ~ 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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