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主治醫師

公告日期
114/07/15
有效期間
114/07/15 ~ 114/07/18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畢業。 2. 具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 3. 具區域級以上教學醫院經歷3年以上。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 曾有期刊、論文發表紀錄尤佳。
工作項目
醫療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專科醫師證書、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公告日內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至本院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 2. 所有甄選資料均不退還。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3. 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 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複試(未入選參加複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甄選成績不符本院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5. 聯絡人:04-22294411轉5953溫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主治醫師
114/07/02 ~ 114/07/09
檢視
醫師
113/12/05 ~ 113/12/09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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